2025年10月28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(EU) 2025/1482,修订POPs法规中四溴二苯醚、五溴二苯醚、六溴二苯醚、七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(统称为多溴二苯醚(PBDEs))五项物质的限值。在混合物和物品中,该五项物质的限值将由总和≤500 mg/kg降为总和≤10 mg/kg,食品接触材料除外,由回收材料制成的混合物、物品、玩具及儿童用品将有特定限值豁免。
该修订法规将于2025年11月16日生效(即发布后的第20天)。
修订前四溴二苯醚、五溴二苯醚、六溴二苯醚、七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五项物质的要求:
物质 | 欧盟POPs相关限制要求 |
四溴二苯醚 五溴二苯醚 六溴二苯醚 七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
| 1. 就本条目而言,article4 (1)的条款(b)适用于物质中单项含量≤10 mg/kg(重量比0.001%)的情况。
2. 就四溴、五溴、六溴、七溴和十溴二苯醚条目而言,article4 (1)的条款(b)适用于这些物质在混合物或制品中总浓度≤500 mg/kg的情况,但需由委员会在2021年7月16日前进行审查和评估。该审查应评估所有相关的健康与环境影响。
3. 作为例外,允许制造、投放市场和使用以下产品: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1/65/EU指令范围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。
4. 允许使用2010年8月25日前已在欧盟使用的含四溴二苯醚的制品article4 (2)第三段和第四段适用于此类制品。 |
修订后四溴二苯醚、五溴二苯醚、六溴二苯醚、七溴二苯醚和十溴二苯醚五项物质的要求:(第2段内容被替代)
物质 | 欧盟POPs相关限制要求 |
四溴二苯醚 五溴二苯醚 六溴二苯醚 七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
| 1. 就本条目而言,article4 (1)的条款(b)适用于物质中单项含量≤10 mg/kg(重量比0.001%)的情况。
2. 就四溴、五溴、六溴、七溴和十溴二苯醚条目而言,article4 (1)的条款(b)适用于以下情况该5项物质浓度的总和: (a) 在本法规生效时,混合物或物品中浓度≤10 mg/kg,受(EC) No 1935/2004法规约束的食品接触材料除外; (b) 作为对条款(a)的豁免,如果这些物质存在于含有或由回收材料制成的混合物或物品中,包括四溴、五溴、六溴、七溴或十溴二苯醚,则浓度为:本法规生效时≤500 mg/kg,2025年12月30日起≤350 mg/kg,2027年12月30日起≤200 mg/kg,受(EC) No 1935/2004法规约束的食品接触材料除外; (c) 作为对(a)款的豁免,如果这些物质存在于受指令2009/48/EC约束的玩具中,或存在于任何便于儿童坐、睡、放松、卫生、换尿布及日常身体护理、喂养、吮吸、运输与保护的产品中,并且这些产品包含或由含有四溴、五溴、六溴、七溴或十溴二苯醚的回收材料制成,则浓度为:本法规生效时≤500 mg/kg,2025年12月30日起≤350 mg/kg,2027年5月17日起≤10 mg/kg,受(EC) No 1935/2004法规约束的食品接触材料除外。 3. 作为例外,允许制造、投放市场和使用以下产品: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1/65/EU指令范围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。
4. 允许使用2010年8月25日前已在欧盟使用的含四溴联苯醚的制品article4 (2)第三段和第四段适用于此类制品。 |
PBDEs曾广泛用于电子产品、纺织品和泡沫产品中的阻燃剂,是一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,已知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风险。尽管欧盟已经逐步停止其生产,但在回收材料中仍然普遍存在。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法规动态,提前做好应对措施,确保产品合规。